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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eb 17, 2011给Y先生的一封情书--第九封 - [{冬天或許很冷的時候請抱緊我}]
亲爱的Y先生:
夜店。
顾名思义,就是夜晚开的店。当然,你知道我说的不是7-11。
这世界上有很多种不同的店,根据其实际经营商品的不同,有着与其匹配的名字。
例如卖牛奶的店叫牛奶店,买药的店叫药店,买水果的店叫水果店。
但这些店通常都很不专情,并不是叫什么就卖什么。有时候还会让人忘记了主次之分。
会去街口转角的牛奶店叫老板递给你一包烟,才顺势想起给我买一瓶酸奶。买水果的时候也常常能见到店里摆着冰箱,夏天卖卖冰棍也能小赚一笔。而药店就更过分了,可以在里面买到柴米油盐生活用品等之类的产品,原来现在的医疗卡也可以当超市购物卡,又一中国特色产业的诞生。
更有些店,索性连售卖的商品与店名是完全顾不上的:酒店大家都知道卖的不是酒,只是一个供人住宿休息休闲甚至情欲发泄的一个地方而已。黑店不一定就是卖黑布黑铁黑油漆,其内幕消息更不为人知。鸡店不是真的在卖生鲜活鸡,而是在给男人们过剩的性欲安排除了自己双手之外的第三只手。
至于夜店呢,我们很理所当然地将其理解成了在夜晚开的店,而不是贩卖夜晚的店。
因为并没有一个与之相对的词,叫做日店。
给你写这封信的时候,我刚从夜店回来不久。
其实我去得很少,很多时候是因为应朋友的邀请偶尔现身一下。
酒不多喝,舞也不会跳,在那音频高得快要将你的心脏都要蹦出来的世界里茫然得不知所措。
偶尔会有陌生人来投怀送抱,客气客气地拒绝,最后面无表情的离开。望着那些喝酒喝到白天也找不到清醒的真实感的人,我觉得有些荒唐。
我自然知道在夜店是买不到夜晚的,但是似乎有人相信,在那里可以廉价地买到一个有人陪的夜晚,甚至,随之附赠的往后许多个有人陪的夜晚。
自然也有人专门去那里,是打算卖掉自己陪别人过夜的服务的。
无论是前者,还是后者,似乎都不是我的目的。
我只是想偶尔换一种生活方式,窥探一下那个世界的人和事,从而证明我现在的生活简单得足以令我感到幸福快乐。是最没有意义的。毫无意义地花钱去浪费掉我那些不想发呆的青春。
夜店是一个很奇妙的地方,在那里你可以遇见美的遇见丑的遇见奇迹遇见鬼,但就是遇不到真心和真意。
有时是看到一个人对另一个人说,“我是真的喜欢你”,然后一个条件更好的从身边经过,两人齐齐瞪眼去看。
有时是看到一个人吻另一个人,把手放在不该放的位置迟迟不拿开,然后吃亏的一方却在得意地笑。
有时是看到一个人从另一个人身旁走过,谁也似乎没看见对方,明明上周他们还腻在角落里喜笑颜开。
于是我就会满足地喝完手中的酒,自顾自地向那些隐藏着的诸多暧昧故事致敬。
那么去夜店的人目的又是什么呢?
喝味道不胜菊花茶的酒?跳地方太挤根本伸展不开手脚的舞?聊一些无聊近乎无意义却可以在耳边窃窃私语的天?
有人会说,只求一个开心。
对啊,在这个通货膨胀得令人害怕时代里,用区区几十几百块就能买到的开心,是夜店里冠冕堂皇地打包出售的,最物美价廉的商品。
夜店大约就是这么一个有些奇怪的地方。
随着酒精在血液里浓度的提升,夜店的空气里就开始弥漫着荷尔蒙的气味。那些丧失理智只凭本能进攻的人类啊,可以毫无掩饰的说一些“想你啊,喜欢你啊,别离开我啊”之类的话,第二天都可以假装醉酒什么都忘记,说过的一切都是云烟。
所以啊,我坚决不会约你到夜店里见面的。
因为在你面前,我无须隐藏任何瑕疵,不需遮掩糟糕的小毛病。
也许在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,我会拉你到我喜爱的咖啡厅里安静的看书上网。
在我懒洋洋的伸腰之际,你给我一个大大的拥吻,随即便可收到一个阳光灿烂般的微笑。
放在草稿箱里两个月现在才发布文章的
M小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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